共工日报社财经10月25日电(朱善永 哈公宣)近年来,不法分子以“区块链”“金融创新”为旗号,通过发行“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之实。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是一种新型计算机技术应用模式,用一个分布式的数字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每一个区块就像一个硬盘,把信息全部保存,再通过密码学技术进行加密,保证被保存的信息无法被篡改。

怎样辨别是否利用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之实?

1. 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面向境内居民远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已获得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代为投资。

2.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名人“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3.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

警方提示

目前,我国任何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代币或“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据共工日报社记者了解,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群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朱善永

供稿:哈尔滨市公安局

编审:龚建光 龚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