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网黑龙江3月29日电(朱善永 修彦兰)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共建美丽林区,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常态化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辖区人居环境“颜值”。
3月29日上午,正值春季好时节,全体干警在宫铁川检察长的带领下一同来到办公楼东侧的中心公园进行劳动。干警们手持扫帚、铁锹、垃圾夹等工具,或沿着公园小路清扫落叶;或用铁锹铲除杂草;或捡拾藏在绿化带中的烟头和废弃包装袋等垃圾。经过大家的辛苦劳动,公园内随处可见的垃圾、杂草枯叶被清扫干净,环境变得整洁有序,焕然一新。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不仅使中心公园的卫生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也为林区居民锻炼健身、娱乐休闲提供了一个干净卫生的场所,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干警责任担当、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既用实际行动传承和发扬了雷锋精神,又带动了林区百姓,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营造清洁家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劳动,助力绥棱林区打好环境卫生整治“保卫战”,为创建幸福林区、宜居林区、美丽林区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朱善永 修彦兰
供图: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
编审:龚建光、刘庆
泛洲国际集团、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泛洲国际集团”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泛洲国际集团(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泛洲国际集团”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泛洲国际集团)”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泛洲国际集团: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