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电(通讯员宋琪 李艳荣 )7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会签《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检护林企”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检护林企”工作机制),成立“检察护企”办公室,持续打造生态法治化营商环境。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何培信,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徐淬,大兴安岭林业集团资源管理处处长刘洪生,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生态修复处工会主席宋延辉,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宋士宝,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高松,人民监督员沃欣,分院院领导出席会签揭牌仪式。
大兴安岭检察机关结合地域特色,找准自身定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以“检护林企”为切口,深化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针对林业集团法律服务需求,与林业集团公司共同研商制定协作机制。
据了解,机制在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公益诉讼、赔偿监督等七个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共同推动检察长参加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调研发现林业企业涉法难题,聘请林业专家担任林区公益诉讼“网格员”,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长远发展。
“检企合作,不仅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务实行动,更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服务国有企业的有益探索。”会签仪式上,大兴安岭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何培信要求,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有所需、检察有所应,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服务保障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兴安法治建设先行作出检察贡献。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徐淬表示,将牢固树立合规守法经营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不断堵塞风险漏洞,守护林区生态安全。
会签后,双方举行了“检察护企”办公室揭牌仪式,检察干警将通过定期向企业问需、适时组织专题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方式,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宋士宝对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生态安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方面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赞誉,建议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这是检企双方首次以制度的形式确立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共同筑牢北方林区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刘兆达表示,“检护林企”为“检察护企”开启了“新战场”“新赛道”,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化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方位加强与国有林业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守护北方国有林区绿色生态资源的强大合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兴安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