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移动新媒体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拟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

2024-01-05 来源:共工财经局
共工财经局AI快讯,

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主要考虑:一是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赁公司等问题。二是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避免因股权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僵局、机构出现风险后股东互相推诿扯皮、风险处置责任悬空等问题。三是大型制造企业贴近产业、熟悉行业、了解产品,提高持股比例有利于调动股东积极性,更好发挥融资租赁特色功能、促进股东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收、深化产融结合等作用。同时,为避免出现大股东违规干预金融租赁公司经营管理等问题,《征求意见稿》专门增加了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等监管规则和要求,形成内、外部有效制约和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共财君

头条阅读

最热资讯

精彩推荐

共工新闻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共工新闻:XXX(署名)”,除与共工新闻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共工新闻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共工新闻(共工新闻社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共工新闻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共工新闻提意见:Vgong@vip.qq.com


海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