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三任董事长“落马”背后:一把手独揽大权 内控形同虚设
失联半年后,新华保险原董事长李全最终还是“落马”了。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调查结果。 经查,李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李全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便利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超额领取薪酬;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获取投资机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肆意侵吞公共财物,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等等。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早在今年4月,关于李全被查的消息便在业内不胫而走。这也是关国亮和万峰之后,新华保险落马的又一董事长。除此之外,目前还有新华保险旗下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资产”)总裁张弛也处于失联中。 而在李全“落马”之际,原执行董事、总裁张泓因年龄原因提交辞呈,辞去包括总裁、首席风险官等在内的一切职务。随后,新华保险公告聘任龚兴峰担任公司总裁,其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作为老牌保险公司,新华保险曾创造过十年保费复合增长率超50%业绩增长神话,但却因为核心高管“前腐后继”,发展进程屡屡被打断,甚至一度沦落到被接管的境地。三任董事长接连“落马”,新华保险内控缘何失灵? 三任董事长接连“落马” 从历任落马董事长的情况来看,新华保险始终存在“一把手”独大的问题。从1996年6月成立至2006年,这十年关国亮独揽大权,以至于他挪用公司130亿元,将资金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均未能被及时制止。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保险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后,结果遭关国亮解聘。 在一家资产规模上万亿的险企中,挪用百亿资金,进行违规操作,需要取得核心关键岗位配合。所以在高管的任免上往往已经埋下了腐败的伏笔,打击异己,扶持“自己人”,使内控形同虚设,是“塌方”式腐败的重要根源。 关国亮的违法乱纪行为,将新华保险推入危险的边缘。2007年,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保险,新华保险也成为第一家被保险保障基金接管的公司。2009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功成身退”,将新华保险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 中央汇金接手后,派出中国人寿原总裁万峰担任新华保险首席运营官,2016年3月起担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万峰在业内有极高的威信,曾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在万峰执掌期间,新华保险业务恢复了较快的增长,但实际上,另一场腐败又在酝酿之中。 2019年1月,万峰以“个人年龄原因”辞去董事长之职。三年后东窗事发,2023年1月,万峰失联,6月官宣“落马”。2023年12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万峰受贿案。万峰因为在地产项目买卖、银行揽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万峰卸任后,李全脱颖而出接棒出任新华保险临时负责人,后续正式获批出任公司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等职,并先后与两任董事长搭档,包括刘浩凌以及徐志斌。但刘浩凌、徐志斌在董事长职位并没有呆多久就匆匆离职,2022年9月李全正式升任董事长,张弛“接棒”任总裁,2019年12月起兼任审计责任人,2024年2月起临时兼任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 李全升任董事长后,新华保险曾在2023年2月将副总裁于志刚,总裁助理岳然、苑超军集体免职,引发关注。这一举动在当时被解读为干部队伍“年轻化”之举,但如今看来事情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2023年8月,担任董事长不到一年,李全便宣告退休,紧接着便传来失联的消息,随后张弛也被传出失联。 这显然是一起典型的链条式腐败案例,在万峰担任董事长期间,李全在新华资产担任总裁,而张弛一直是李全的下属,两人搭班共事时间超过10年。由此形成了一条路径清晰的腐败链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在李全落马后,来自大股东中央汇金的杨玉成接任董事长,张泓任总经理。不过张泓担任总经理仅一年左右便宣告退休,原副总裁龚兴峰接任总裁一职。 铲除“链条式腐败”迫在眉睫 核心高管的频繁变故,已经令新华保险元气大伤。自万峰落马以来,新华保险经营出现大滑坡,公司营收从2021年的2223.80亿元降至2023年715.4亿元,净利润由149.47亿元降至87.12亿元。 显然,腐败问题不仅恶化了政治生态,而且也对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 一直以来,“链条式腐败”都是国企的通病,大量“窝案”“串案”频频发生,背后则是灰色权力作祟。在国有经营体制下,一些权力在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下运行,经营者、部门管理者的行为,能够受到约束的相当少。如此,就会形成庞大的“权力灰色地带”,使权力在这一地带中想怎么任性就怎么任性。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一些领导干部或是“关起门来”做决策,班子部分成员相互通个气就“拍板”,或是与中层干部、财会人员等互相勾结、共同作案、利益均沾,形成上下串通、纵横交错的腐败关系网。 所以,要解决“链条式腐败”的问题,就必须清除已经深深植根于企业的各种“灰色地带”。这也是摆在接任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出品:财会信报 责任编辑:李欣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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