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发布《关于推荐202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候选项目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推荐工作将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2025年5月31日结束。
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网站截图
科学奖和青年奖分别设立六个专业奖项:数理科学奖(包括数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化学科学奖,生命科学奖(包括生物学、医学、农学),地球科学奖,信息技术科学奖,技术科学奖。
《通知》明确,科学奖每个专业奖项获奖项目不超过1项(奖金壹佰万元人民币及金质奖章),获奖人数不超过3人。青年奖每个专业奖项获奖人数不超过2人(奖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及银质奖章)。
《通知》要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所长、双一流大学校长、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理事长、历届获奖人、国家级科研机构负责人等可以推荐科学奖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每位推荐人可推荐1项科学奖候选项目和1位青年奖候选人。科学奖和青年奖均不受理涉密科学研究和技术成果。推荐实行回避制度。
连续2次未获奖的科学奖候选项目,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连续2次未获奖的青年奖候选人,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
《通知》提到,陈嘉庚科学奖奖励近期在中国做出的重大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青年奖奖励在中国独立做出重要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网站(www.tsaf.ac.cn)登录推荐系统,在线推荐。
据了解,陈嘉庚科学奖是以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名字命名的科学奖励,其前身是1988年设立的陈嘉庚奖。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科学院和中国银行共同出资成立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设立陈嘉庚科学奖,旨在奖励近期在中国做出的重大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陈嘉庚青年科学奖于2010年设立,旨在奖励在中国独立做出重要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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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
关于推荐202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候选项目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陈嘉庚科学奖奖励办法》、《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办法》和《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实施细则》规定,202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以下简称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的推荐工作将于2025年5月1日开始,至2025年5月31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定位
科学奖奖励近期在中国做出的重大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青年奖奖励在中国独立做出重要原创性科学技术成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奖项设置
科学奖和青年奖分别设立六个专业奖项:数理科学奖(包括数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化学科学奖,生命科学奖(包括生物学、医学、农学),地球科学奖,信息技术科学奖,技术科学奖。
科学奖每个专业奖项获奖项目不超过1项(奖金壹佰万元人民币及金质奖章),获奖人数不超过3人。青年奖每个专业奖项获奖人数不超过2人(奖金贰拾万元人民币及银质奖章)。
三、推荐要求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所长、双一流大学校长、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理事长、历届获奖人、国家级科研机构负责人等可以推荐科学奖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每位推荐人可推荐1项科学奖候选项目和1位青年奖候选人。科学奖和青年奖均不受理涉密科学研究和技术成果。推荐实行回避制度,详见《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实施细则》(后附)。
连续2次未获奖的科学奖候选项目,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连续2次未获奖的青年奖候选人,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方式
通过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网站(www.tsaf.ac.cn)登录推荐系统,在线推荐。
联 系 人:季冬梅 王艺潼
电 话:010-59358369010-59358309
电子信箱:tsaf@cashq.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5号(100190)
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
附件:
202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推荐书-模版.pdf
2026年度陈嘉庚青年奖推荐书-模版.pdf
陈嘉庚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陈嘉庚科学奖(以下简称科学奖)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的奖励工作,根据《陈嘉庚科学奖奖励办法》和《陈嘉庚青年科学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科学奖和青年奖的数理科学奖、化学科学奖、生命科学奖、地球科学奖、信息技术科学奖和技术科学奖的推荐、评审和颁奖等各项活动。
第二章 评奖委员会及通信评审专家
第三条科学奖和青年奖共同设立总评奖委员会,下设六个专业评奖委员会,分别是数理科学奖评奖委员会、化学科学奖评奖委员会、生命科学奖评奖委员会、地球科学奖评奖委员会、信息技术科学奖评奖委员会和技术科学奖评奖委员会,负责科学奖和青年奖相关奖项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总评奖委员主席由中国科学院院长担任,副主席由中国银行推荐的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副理事长担任,成员包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各专业评奖委员会主任。各专业评奖委员会委员由相关学科领域的13名专家担任,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人选由中国科学院各专业学部主任酝酿提名,经本专业学部常委会讨论通过,由总评奖委员会主席聘任。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每届一般更换三分之一委员,委员可连任两届。
第五条各专业评奖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并掌握设奖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科技发展动态和趋势;
(二)对设奖学科及其相关领域出现的、特别是尚未被人们普遍认识的原创性重大科学和技术成果的科学价值及其对科学研究、社会和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有较强的判断能力;
(三) 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修养。
第六条各专业评奖委员会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 审议确定通信评审专家名单;
(二) 会议评审,确认科学奖初步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初步候选人,并对科学奖初步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初步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产生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和青年奖正式候选人;
(三)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可特别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对科学奖初步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初步候选人的介绍和讨论;
(四) 研究解决科学奖和青年奖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若专业评奖委员会委员无法履职或候选成果相关专业的委员空缺时,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由该专业评奖委员会主任提名,商相关专业学部主任同意,可补聘有关专家参与专业评奖委员会的工作,并享有与正式委员同等的权利。
第八条通信评审专家主要包括往届科学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和青年奖获奖人,及往届评委、现任专业学部常委会委员等特邀同行专家,各专业奖项通信评审专家一般应为19-21人。通信评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与职责:
(一)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学风严谨,公平公正,热心科学奖励事业;
(二) 应秉持独立、客观的态度,对科学奖有效候选项目或青年奖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
(三) 年龄一般不超过八十周岁。
第三章 推荐
第九条科学奖和青年奖由基金会邀请相关领域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人不能是被推荐相关成果论文的合作者。
第十条每位推荐人只能推荐1项科学奖候选项目,每项一般推荐1名获奖人,若成果由1人以上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家分别做出了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推荐最多不超过3名获奖人; 每位推荐人只能推荐1名青年奖候选人。
第十一条若推荐的科学奖候选项目获奖人为1人以上时,应在推荐书中说明各人在该候选项目中所做出的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的主要贡献及其水平和作用。
第十二条推荐人应独立填写《陈嘉庚科学奖推荐书》或《陈嘉庚青年科学奖推荐书》,对原始创新性成果详细介绍并客观评价:
(一)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的内容、科学意义、对促进科学技术、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产生的影响;
(二) 重大原创性技术发明的内容、科学意义、对促进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产生的影响。
第十三条若推荐的科学奖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候选人正在申报国家奖励,请在推荐书中予以注明;若推荐的科学奖候选项目曾获国家奖励,则重点介绍该候选项目获奖以后新的发现、重要突破或发现其新的科学意义。
第十四条一般于公历逢单年份进行推荐。推荐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基金会网站提交推荐材料,并将推荐书打印签名后寄送基金会办公室,逾期推荐无效。
推荐材料包括:
(一) 《陈嘉庚科学奖推荐书》或《陈嘉庚青年科学奖推荐书》;
(二) 科学奖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候选人须提供两篇相关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论文全文(均为非综述文章):其中一篇为该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最早发表的研究论文,另一篇为该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后续研究的代表性论文。同时也可提供发明专利摘要和专利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 所提供材料均不得涉密,提交推荐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材料不涉密的审查证明。
第十五条连续2次未获奖的科学奖候选项目,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连续2次未获奖的青年奖候选人,停止1次被推荐资格。
第十六条如果科学奖被推荐项目、青年奖被推荐人明显不属于所推荐学科范畴,则由基金会办公室商相关专业评奖委员会主任,并征得推荐人同意后提出书面调整建议,报请总评奖委员会同意后调整到相应学科进行评审。
第四章 评审
第十七条基金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形式审查情况报总评奖委员会确认,产生科学奖有效候选项目和青年奖有效候选人。
第十八条通信评审产生科学奖初步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初步候选人。
(一) 基金会办公室将科学奖有效候选项目或青年奖有效候选人《推荐书》、附件等有关材料和选票发送给通信评审专家;
(二) 通信评审专家填写选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基金会办公室;
(三) 各专业评奖委员会主任会议确认结果并排序,排名前三分之二(含)的科学奖有效候选项目为科学奖初步候选项目,排名前三分之二(含)的青年奖有效候选人为青年奖初步候选人。
(四) 对科学奖初步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初步候选人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各专业评奖委员会会议评审,产生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和青年奖正式候选人:
(一) 各专业评奖委员会经过充分评议和讨论,以无记名方式按分值1-10分进行打分投票,以得分高低产生不超过2项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和3位青年奖正式候选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凡获得平均分在6分(含)以上时,入选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和青年奖正式候选人。如遇得分相同而超过2项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或3位青年奖正式候选人时,则对分数相同者再打分投票,得分高且在6分(含)以上者为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或青年奖正式候选人;
(二) 各专业评奖委员会为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和青年奖正式候选人撰写书面评审意见,提交总评奖委员会审定;
(三) 如果总评奖委员会提出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或青年奖正式候选人调整意见,使某奖项空缺时,可从专业评奖委员会对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投票产生的排序中选取第3名到第5名,或从青年奖正式候选人投票产生的排序中选取第4名到第8名,由总评奖委员会会议投票,产生不超过2项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或3位青年奖正式候选人;
(四) 对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和青年奖正式候选人进行组织审核把关,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是否存在政治、经济、品行和科研诚信等问题的证明。
第二十条总评奖委员会结合各专业评奖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科学奖正式候选项目和青年奖正式候选人进行审议,投票产生科学奖获奖项目和青年奖获奖人。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得票数的方能入选。
第二十一条对科学奖获奖项目和青年奖获奖人按照程序进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办公室负责推荐和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五章 颁奖
第二十三条评选结果揭晓前征求获奖人本人意愿,获奖人应承诺于获奖后,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种评审、学术交流、科普、研讨会、国际交流等公益活动。
第二十四条颁奖仪式一般于公历逢双年份举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总评奖委员会和各专业评奖委员会经过评议,若不能产生符合奖励标准的科学奖获奖项目和青年奖获奖人,可以空缺。
第二十六条科学奖和青年奖的评审实行保密及回避制度:
(一)评审过程未结束之前,对外不公布各专业评奖委员会和通信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意见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二)各专业评奖委员会委员不参加本人所在专业评奖委员会评审项目的推荐和通信评审工作;
(三)科学奖候选项目和青年奖候选人论文中的合作者、被推荐人硕士和博士导师及被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主要旁系亲属,不得参与该候选项目和候选人所在奖项的推荐以及专业评奖委员会和通信评审工作;
(四)推荐人不参加其推荐项目和被推荐人所在专业评奖委员会和通信评审工作;
(五)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专业评奖委员会委员的成果和本人不被推荐为候选项目或者候选人。
第二十七条科学奖和青年奖不受理有争议的候选项目和候选人。凡在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推荐获奖人员等方面存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后方可被推荐。
第二十八条若评奖过程中遇到本实施细则不能明确判定的问题,由总评奖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二十九条评审的终止
(一)如有科学奖候选项目主要完成人或青年奖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去世,评审自然终止;
(二)如有科学奖候选项目主要完成人或青年奖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政治、经济、品行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被调查或处理处分的,经其所在单位调查,或由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并出具意见后,经总评奖委员会批准,终止评审。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经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实施,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资料来源 | 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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